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37选7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统一组织发行,由华东六省市(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福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各自所属的行政区域内联合销售。
第三条 37选7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37选7彩票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第六条 37选7是一种组合式游戏,即从01-37个数字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每注人民币2元。
第七条 37选7按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八条 37选7的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其投注方式有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多期投注等。
第九条 自选号码投注是指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的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十条 单式投注是从01-37个数字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的投注。复式投注是指从01-37个数字号码中选出8-16个号码,将每7个号码的组合方式都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多注投注。
第十一条 多期投注是指从当期起连续购买不超过15期的多期彩票进行投注。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二条 37选7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三条 37选7采取参加联合销售的省市合并奖池,统一计奖。
第十四条 37选7当期奖金设为七个奖等,一、二、三等奖为高奖等,四至七等奖为低奖等。高奖等采用浮动设奖,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奖等奖金为当期高奖等奖金。当期奖金设奖如下:
一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80%;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10%;
三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10%;
四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10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10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0元;
七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37选7彩票单注奖金封顶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十六条 “37选7”设立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高奖等奖金和超出高奖等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头等奖的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当奖池余额等于或高于3500万元时,次期起一等奖、二等奖的奖金分配比例调整为一等奖10%,二等奖80%;当奖池余额低于3500万元时,次期起一等奖、二等奖的奖金分配比例恢复为一等奖80%、二等奖10%。
第十七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整浮动奖奖金,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十八条 若当期高奖等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应保证高奖等的实际单注奖额高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50元,奖额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经费垫支。
第四章 开 奖
第十九条 37选7每周开奖三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公共媒体发布。
第二十条 37选7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福彩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器。
第二十一条 37选7中奖号码由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组成。摇奖时先后摇出8个号码,前7个号码为基本号码,最后1个号码为特别号码。
第二十二条 摇奖前必须截止当期投注,将所有投注数据录入不可改写光盘,并进行各省(市)的数据汇总。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当期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每期开奖后,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以及奖池资金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第五章 中 奖
第二十四条 37选7根据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等级:
一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7个基本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三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相同;
四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五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相同;
六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七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相同,或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3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第二十五条 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低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二十六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个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奖的除外。
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七条 37选7彩票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兑奖期限为30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八条 中奖人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九条 一等奖中奖者,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兑奖期限内到各地省中心验证、登记和兑奖。其它奖级的兑奖办法由省中心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所在省(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